如果自己名下有房产,算是中产了,特别是在宁波这样的城市,一套房产价值好几百万一般。在贷款时,能够提供房产作为抵押也是银行和贷款机构最喜欢的客户群体,当然,作为客户也有很多的选择,比如可以用自己的房产去银行作抵押贷款,也可以拿自己的房产去典当行作房产抵押。那么,他们之间肯定是有一些区别的,具体有哪些呢,下面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。看哪种会更适合你。
一、融资的期限不同
如果选择典当行的话,房屋在典当时典当行,并不是全额付款而是针对房屋价值,按不同的比例进行放款,这样做有利于典当期内,赎回出典房屋,一般回赎期是:三个月至半年,对于借款人来讲是一种快速的短期的融资行为,对于需在短期内,周转钱的个人和企业,房屋典当是一种比较合适的方式。
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是根据抵押物的实际价值进行借贷,一般对房子打个7折左右,并且贷款的周期一般期限较长,短则几年,长则几十年。
对于代款人来讲,如果是要长期借款,则可以选择银行这样的机构,时间可以长一些,如果只是短期使用的话可以选择典当行。
二、评估方式有不同
房屋典当的方式是不考虑,典当人的还款能力的,因为典当行并不担心贷款人还不了钱,房屋在典当行办理质押贷款的前提,就是出典房屋没有产权纠纷,而且要封存,这样如果发现贷款人不能如期还款,则可以变买房产,他们只是单纯地观察房产的价值即可,放贷的金额不会超过房产的价值。
而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,前期评估是比较复杂的,要有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,不仅要保证房屋,没有产权纠纷,还要看抵押人是否有还款能力,以确保可以如期收到还款。
三、房屋处理方式不同,或者说抵押物的处理方式不一样。
房屋典当是属于质押贷款,房产典当期间,是一定要封存起来,并且置于典当行的监管之下,典当人不能再使用已出典的房屋。
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,向抵押权人,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。房屋在抵押期间内,不需要房屋产权人交出房屋,而是限制其产权转移,房屋仍归原产权人使用,并且不影响原产权人正常使用房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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